(略)某單位(略)年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略)((略)北塔(略))獲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5月(略)日9點(略)(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略)-(略)GDGH(略)?
2.項目名稱:(略)某單位(略)年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
3.采購人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人民幣(略)/年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名稱、數(shù)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標的名稱:(略)某單位(略)年車輛保險服務采購項目。
(2)標的數(shù)量:1項。
(3)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① 標的內(nèi)容:詳細內(nèi)容請參閱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購項目內(nèi)容》。
② 本項目為一個(略)體,供應商須對全部內(nèi)容進行報價,不得(略)拆。
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體起止時間在合同中約定)。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供相應材料: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略)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略)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略)和(略)公(略)出具給(略)支機構的授權書。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略)年或(略)年財務狀況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
③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個月以內(nèi)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相關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⑤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供應商資格承諾函》。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根據(jù)《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略)】(略)號)規(guī)定,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略)標準所屬行業(yè)(略)其他未列明行業(y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須為經(jīng)國家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設立和營業(yè)的,并依法被核定許可經(jīng)營車輛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略)的保險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略)響應的,須提供《保險(略)、集團、控股公司與下屬(略)支機構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如果出現(xiàn)多個(略)支機構(略)授權的為(略)授權的兩個或以上報價人(略)所屬的全部報價人遞交的響應文件均做不予受理處理)。
(2)供應商未被(略)站((略)www.(略).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略)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響應截止日當(略)站((略)www.(略).cn(略)(http:(略).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響應。
(4)為本項目提供(略)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6)已獲取本項目磋商文件。
三、獲取磋商文件
1.時間:(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磋商文件的發(fā)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地址:(略))。
3.方式:(1)(略);(2)(略)pan>
4.售價((略)):(略)。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略)年5月(略)日9點(略)(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
五、開啟
時間:(略)年5月(略)日9點(略)(北京時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略)磋商文件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略)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略)和(略)公(略)出具給(略)支機構的授權書;
(2)《(略)文件登記表》((略)站((略)www.(略)《(略)文件登記表及賬戶信息(廣州)》(略));
2.為提高工作效率,建議供應商通過“電匯轉賬”或“(略)”等非(略)方式(略)磋商文件。供應商在完成(略)后,需將上述(略)文件所需資料及(略)憑證(電匯底單或(略)界面截圖)掃描(略)到采購代理機(略)購代理機構相關人員確認。賬戶信息及(略)二維碼詳見《(略)文件登記表及賬戶信息(廣州)》。
3.已(略)文件的供應商,不代表通過資格性審查。
八、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略)某單位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地址:(略)系方式:(略)-(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先生
電話:(略)-(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