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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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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業(yè)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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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項目評審工作已圓滿結束,于
2025-10-21在采購與招標網發(fā)布
2025年巢湖市城鎮(zhèn)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中期票據(jù)承銷服務項目第2包中標結果公告,現(xiàn)將成交供應商名單公告。
<(略)中期票據(jù)承銷服務項目第2包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ZB(略)
招標(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開標(采購)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略)中期票據(jù)承銷服務項目中標結果公示如下:
第2包:
中標(成交)單位名稱
中標(成交)價格:年化承銷費率0.(略)%
服務期限:同中票發(fā)行期限一致
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服務要求:發(fā)行中期票據(jù)服務
評標小組成員名單:王浩軍、王偉、王婷、季曉雨、李健良
招標
聯(lián)系人:(略)pan>
電 話:(略)-(略)
(略)
項目負責人:(略)pan>
聯(lián)系電話:(略)-(略)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若供應商(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質疑,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略)。
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材料的,應當在質疑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所質疑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略)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略)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