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DJZ(略)-(略)-(略)F
2、采購計劃備案號: (略)-(略)-(略)
3、項目名稱: (略)小微水體(略)治項目
4、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 (略).(略) ((略))
6、最高限價: (略).(略) ((略))
7、采購需求:
項目對(略)個山塘進行改造。主要建設內容(略)山塘清淤(略)m3、壩面修復(略)㎡、漿砌石擋土墻(略)m、生態(tài)擋土墻(略)m、植草護坡(略)㎡、仿木欄桿(略)m、(略)梯(略)處、箱涵1處、溝渠(略)m、C(略)㎡及標志牌(略)塊等。(詳(略)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 (略)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否
(略)、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 否
(略)、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略)包: 否
(略)、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 是
(略)、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略) 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略)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略)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略)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略)〕(略)號)文件精神,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項目,本項目企業(yè)劃(略)標準所屬行業(yè)為“建筑業(yè)”(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按本采購文件附件規(guī)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否則響應文件無效)。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法人(略)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略)蓋章無效。((略)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6.2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略)施工總承包(略)級及以上資質;((略)資質證書(印有二維碼)原件彩色掃描件)
6.3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略)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如因(略)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略)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略)企業(yè)法人(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6.4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略)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專業(yè)二級及以上(略)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證書上記載的工作單位為該投標單位。((略)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2(略)項目負責人(略)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承(略)相鄰(略)段發(fā)包或(略)期施工的除外);
6.5(略)的技術負責人須具備(略)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略)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6.6擬派本項目的(略)關鍵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略)專職安全員)各1人,擬派本項目的(略)管理人員須為該供應商單位人員。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略)專職安全員均(略)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略)別對應的為A證、B證、C證),且在有效期內。((略)項目負責人、(略)專職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企業(yè)相關人員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略)由企業(yè)法人(略)地的頒證部門(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合法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
6.7供應(略)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略)專職安全員應提供(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任意連續(xù)三個月的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略)上打印的帶有電子章的證明材(略)頁查詢截圖證明材料或加蓋社保主管部門印章的證明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略)。
重要提示:供應商在制作磋商響應文件時,應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略)證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需清晰可見),否則評委與采購人將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供應商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 (略):(略)至 (略):(略), (略):(略)至 (略):(略)(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址:(略)3、方式:
<(略)上(略)磋商文件。供應商須(略)成為宜(略)上提示(略)磋商文件及相關資料,(略)上(略)磋商文件的,其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略)投標人(供應商)操作指南》)。
4、售價: 0 ((略))
四、響應文件提交
1、開始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2、截止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3、(略)使用(略)、手機(略)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略)“(略)”,將加密的(略)到項(略)域內的(略)欄目。逾期未完成(略)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收。
五、開啟
1、時間: (略)年(略)月(略)日(略)點(略)(北京時間)
2、地址:(略)解密: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時,進入“(略)”,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略)、手機(略)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略)“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略)提示進行(略)解密(略)采購—“談判/磋商報價”欄目,在對應項目中,關注評審小組通知并及時回復消息。相應操作說明見“宜昌(略)”—辦事指南—操作手冊欄目中《宜昌(略)不見面談判操作手冊(供應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公告發(fā)布媒體:(略)。
2、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與磋商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采購過程中發(fā)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略)
地址:(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略)
地址:(略)3號
聯(lián)系方式: (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p>
電話: (略)